初次认购/申购、追加、赎回流程
来源: 东方金石 发布时间:  2021-08-23

初次认购/申购

投资者需在开放日前签署相关产品的《基金合同》及《风险揭示书普通投资者还需完成双录

投资者在开放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将认购/申购资金及认购/申购转账至所属产品的募集监督账户,并确保资金在开放日前或开放日当天到帐。

管理人托管人确认认购/申购资金到帐后,向投资者送达基金合同》及《份额确认书》。 


各期产品的详细情况和具体条款均以《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更多信息或办理相关预约手续,欢迎拨打公司客服热线:010-88182363。

 

追加认购/申购

追加认购/申购投资者需向管理人索取相关产品的《追加申请书》一式两份。

投资者在开放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将认购/申购资金及认购/申购转账至所属产品的募集监督账户,并确保资金在开放日前或开放日当天到帐。

管理人托管人确认认购/申购资金到帐后,向投资者送达基金合同》及《份额确认书》。 


各期产品的详细情况和具体条款均以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更多信息或办理相关预约手续,欢迎拨打公司客服热线:010-88182363

 

产品赎回

除《基金合同》有特殊规定以外,投资者份额锁定期内均不得赎回所认购/申购基金份额

产品锁定结束后,投资者有权部分或全部赎回所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规定在赎回开放日前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并签署《赎回申请书》一式两份。

 

*注:部分赎回时,赎回后投资者最低持有的基金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或300万元(具体视《基金合同》相关条款),否则投资者应全部赎回,若投资者不愿意全部赎回,管理人可不接受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确认后,管理人在开放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基金份额、分红明细表及划款指令转交托管人托管人根据管理人出具的划款指令,将赎回资金划拨到投资者提供的账户上。

 

各期产品的详细情况和具体条款均以《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更多信息或办理相关预约手续,欢迎拨打公司客服热线:010-88182363